离婚时,对生活有困难的一方,法律有什么保护
时间:2020-10-12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4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这一规定既适用于男方,也适用于女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女方的生活困难问题。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