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数十次猥亵女童获刑3年半, 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杭州8岁的小女孩向妈妈哭诉,超市的刘叔叔摸了她不能碰的地方。更让他们震惊的是,女儿竟惨遭刘某数十次猥亵,果断报了警。最终一审判了刘某3年6个月,这让赵先生一家倍感震撼和失望。
【律师说法】
8岁女孩被猥亵数十次,令人发指。而一审才判了这个色魔3年半,你愤怒了吗?为何侵犯儿童权益的罪行频频发生?是否与侵害人的犯罪成本太低有关呢?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猥亵儿童罪。
一、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构成猥亵儿童罪。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因此不论儿童是否同意,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侦查。
就本案来看,刘某为满足自身性欲和特殊的癖好,多次对来店内玩耍、购物的赵涵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二、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存在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属于情节严重,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本案来看,刘某所实施猥亵的场所是超市内,是否属于公共场合呢?
有人认为,空间相对封闭,猥亵又有隐蔽性,不算公共场合,所以应当在5年以下量刑。一审判决认为,刘某属于初犯且有认罪认罚情节,故判处刘某3年6个月的刑罚。
个人认为,公共空间是相对于私人空间的。超市人来人往,应当属于公共场所。在这样的场所数十次猥亵小女孩,性质相当恶劣,应当严苛刑罚,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想见,这件事情不仅会给孩子的童年造成阴影,阴影甚至会伴随终生。而施暴者面临的却只有3年半的惩罚,确实不公。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相当于十次犯罪。支持家属申诉,也希望检察院依法实施监督抗诉权利!最后也衷心希望被害人能从伤痛中走出来,健康快乐地成长。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