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后突然多个大闺女,讲一讲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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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胡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犹如晴天霹雳,自己莫名多了个大闺女,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原来,十年前已分手的女友阿妍,分手时已经怀了他的孩子,但没有告诉他。她将孩子生下来后与前夫共同抚养,但目前因债务缠身,无法抚养女儿,于是希望胡先生来抚养,一纸诉状将胡先生告上法庭。

而女儿也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但无奈胡先生已经儿女双全,有心无力,担心破坏现在的家庭。最终,法院综合各方面情况,将抚养权判给阿妍,由胡先生支付抚养费。

【律师说法】

就本案来看,虽然父母不愿抚养女儿均有情可原,但这对孩子来说确实不公平。作为非婚生子的女儿是无辜的,这也是现实中非婚生子的抚养所面临的困境。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一、一般情况下,协商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可以参照婚生子女的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协议解决,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在一般同居关系下,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即谁有利于子女成长谁抚养。另外,法院也会考虑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但在特殊同居关系下,即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其他异性同居,此时所生子女的归属与一般情况不同。根据实践经验,法院更加倾向于把子女判给无婚姻的一方。这主要也是考虑到子女的利益,若将孩子判给有配偶一方,而有配偶一方恰巧也有孩子,这种情况下不利于子女成长。相较而言,无配偶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抚养。

三、双方都不想抚养怎么办?

这样的孩子好可怜。这样的案例绝非个例,我也承办过几起类似案件。即使双方都不愿抚养,但法院也会综合父母双方都情况来予以判决,总体还是把握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每个孩子都是降落人间的天使,如果没准备好做父母,请慎重。如果决定生下来,就要对她负责任。抚养孩子,是义务更是责任。今日对孩子的付出,明日都会化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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