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怎么赔偿?

时间:2020-11-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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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在遭遇违法强制拆除时,最好能收集或找人收集强拆现场的照片、音、视频证据,特别是房屋外观、内部设施物品、拆迁人员及其车牌、拆除行为等。在后期申请赔偿时,是非常直接有效的证据。
房屋被非法强拆有这么多的法律条款支持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是针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不仅需要赔偿更要根据行为造成的后果,被追究责任。适用于比如行政机关误拆、错拆被拆迁人房屋,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的问题。
暴力强拆、断水断电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条主要是针对暴力强拆的行为,直接负责人因行为后果的不同,可能会涉及行政、刑事等责任。
所以我们不要惧怕严重违法的行政行为,应当沉着冷静的思考应对措施,运用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保护自己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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