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7亿多的原省委书记被判死缓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7亿多的原省委书记被判死缓】近日,陕西省委召开全省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会上,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指出,深化常态长效推进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把曾经被误导的价值观念纠正过来,把曾经被带坏的风气修复回来,全面彻底肃清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
去年1月15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查,后于今年1月4日被“双开”。今年7月31日,敛财超7.17亿余元的赵正永,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在“双开”通报中,赵正永被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等。通报中,赵正永还被定性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并指出其行为严重污染破坏了陕西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网友热议
A:近年来见过了太多太多的在位时各种“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被查获后各种“不忠诚不敬畏,大搞钱权交易”。反正我都不看这类报道了,在位时若能做到无害于社会的,就是好人。
B:我着实是想不明白:都这么一把年纪了,又位高权重的,衣食住行,样样不愁,要那么多钱干嘛用啊?!往火葬场带吗?
C:现在很少看到高官判死刑了,表示无法理解,倒底达到多少金额才够死刑的。印象中只有二十多年前胡长清、成克杰才被了结,金额好像也没有七亿这么多,以后就很少见到了。贪官用自己一辈子,换得子孙后代福禄无穷,也值了。
D:为什么要缓刑?为什么不直接执行,七个亿啊,普通人早执行八回了吧!!其实高官贪污的 家人已经早都受益了,对他本人来说罪有应得,法律并没有对享受贪污所得待遇的家人亲戚做出应得的处罚。
法律延伸阅读: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贪污受贿是现在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具体指的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索要或是收受他人的财物这样行为。受贿罪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是一种以公谋私的侵权行为。既然受贿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那么肯定会对这样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那么,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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