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事故

为减少青岛交通事故,青岛交警为“暴走团”让路于法有据,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市民健身很重要,道路通行安全也很重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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