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规则的执行者与维护者,反而颠倒黑白,是绝对不可饶恕的。 但是,许多案件并不是象
2018年10月30日 【最高法裁判】宅基地权属登记应当明确户主名下的共同使用权人
且应重判,因他们知法犯法,应罪加一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老百姓信赖讨还
众所周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方在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才有权向人
强制拆除房屋行为对公民的重大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影响,故无论从法律上、政策上或是法律精神上,都应当至
被征收人要么作为原告要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或者是旁听群众,但是无论哪种身份,法庭都有相应的规定,
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是为了国家建设,住上满意的房子,然而现实很骨感,大多数的
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比赛,双方由于目标的不一致处于对立方,征收方想要通过更低的
征地拆迁也不再是一个新颖的词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利益出发点不同,容易产生
①政策依据——《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