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确有争议。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鉴于题目有些条件没有说明的情况下,只能进行假设性的回答(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女方没有对房屋进行任何的出资,
由于没有说明是一审,还是二审。我们就限定为一审起诉状。其实诉状也是可以由个人起草的。一般起草的格式是:1
您的题目是病句,是您亲手将孩子送养,怎么能叫维权呢,根本就没有侵权的事实。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
由于题目没有说明一些情况,所以我们就假设一下(以下都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前提的):1、房屋产权证上是夫妻双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首先,婚前财产皆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男方父母的房产也是她们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者,婚姻中男方出轨,的确是男方作为过错方,在离婚时法官会考虑到...
我觉得应该。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现在炒得很热的人工智能系统。法律是死的,但是应用的人却是活的。如果
由于题目还有分产权登记方为谁,所以这里分一下:当产权登记为夫妻双方的话,那么就是附条件(缔结婚姻)的共同
财产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等等形式。其中只有不动产在变更产权时需要过户。 因为被继承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