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人保险公司提出原判对王时林的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不当及王时林年届七十岁,不应当判决误工费的上诉理由。经查,根据王时林提供的证据,证实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城镇,且案发前仍处在务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被告平安保险阜阳支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该车发生交...
关于沿河保险公司所提按照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条款》规定,上诉人只应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下赔付11000元的上诉理由。经查,首先,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原审...
关于交强险是否分责分项赔付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乐风公司是×××号出租车的所有人,案外人杨春林为该车的承租人,贾哲哲为杨春林雇佣的司机。贾哲哲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致孔繁刚受伤,侵犯了孔繁刚的身体权和财...
根据国务院《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
关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范才银与王佳洪系雇佣关系,王佳洪为雇主,事故发生在范才银驾车下班的途中,应认定为其系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致人损害,且王佳洪本身对其所有的车辆未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