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一种权利,那么到底什么是“留置权”,我们应该怎样合法行使留置权呢?
好多人还是分不清留置权和抵押权这两个词的定义以及两者的区别,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男方作为上门女婿和女方结婚,婚后与老丈人一家同住,后老屋拆迁老丈人去世,妻子的妹妹诉至法院,要求与姐姐平分老房的拆迁利益及父亲去世后的养老金,而男方不同意平分,并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归并至老婆名...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根本权利,因此它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这意味着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法将土地所有权作为担保,去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金支持。关于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这些集体所有土地...
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法院将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严厉惩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民事诉...
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为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
凡由民法所明文规定的担保为典型担保,如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非典型担保,又称不规则担保或变态担保,指在社会交易的实践中自发产生为判例学说所认可的担保形式,如让与担保等等。
担保物权的消灭使担保物权对于担保财产所具有的优先受偿的支配力终止。
留置权的概念最早是出现于《德国民法典》中。一般认为,留置权源于罗马法的“恶意抗辩权”,后来“恶意抗辩权”发展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