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查获400万元假冒奥特曼,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

时间:2021-09-1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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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查获400万元假冒奥特曼】9月2日,上海警方通报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奥特曼玩具案件。3月,奥特曼资深玩家发现疑似假冒产品。7月,奥特曼品牌公司向警方报案。据嫌犯交代,他曾在奥特曼品牌公司代工厂做过质检主管,通过代工厂“内鬼”非法获得正品图纸和参数,结合正品拆解开模制假售假。团伙对外宣称卖的都是国外进口的版本。为此,他们在产品外包装之外又加了一个有外文标志的包装盒,以此迷惑消费者。

 

网友热评:

1. 难怪我儿子说奥特曼不变身,原来买到假货了!

2. 上次我买了个隐身葫芦娃,拆开快递是空的。商家说他在里面,只是我没看到,看来我买到真的了。

3. 看来以后还是不让小朋友看奥特曼电视了吧,买不起了。

4. 避免伪劣产品滋生,有力的保护儿童安全。劣质的玩具孩子容易划破手。

5. 主要是假冒的含有较多的有害物质,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今日学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区别

 

一、两罪所保护的法益不同

 

刑法中的不同罪名,其内在的核心是对不同法益的保护,要区分不同罪名,其中一个关键就要区分其所保护的利益。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属《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之一,顾名思义,其所保护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属《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其所保护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两罪犯罪构成的区别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而之所以本罪会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容易混淆,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本罪的客观要件中包含了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两种行为模式。很多人认为,既然是“假品”与“次品”,则其必然不是原厂生产的,则必然没有得到原厂商标的正规授权,则必然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其实不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假”与“次”是有特定要求的,不能只从字面理解,而应从前文所述的,从法条所保护的法益去考虑。既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保护的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秩序,则对于本罪的涉案产品的刑法合法性就应以《产品质量法》以及涉案产品相对应的国家标准作为判断依据,里面的“假”与“次”不能再单纯以一般的社会常识和个人认知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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