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学区房假离婚妻子不愿复婚,假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如何?

时间:2021-09-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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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学区房假离婚妻子不愿复婚】上海一夫妻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成真,女方辩称300万是男方为获得女儿抚养权给的补偿。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办了“假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等条款。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二审判决驳回妻子上诉,维持原判,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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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 一场“假离婚”让原本波澜不惊的生活变得波澜起伏,倒也是个很错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经历!

2. 如果没留下聊天记录证据的话,她应该就能成功空手套白狼了吧!

3. 人心隔肚皮,钱财面前什么亲情爱情友情多数时候就变得很廉价了,可这不是钱财的错,那到底又是什么让人变成这样?

4.见怪不怪了,也不算什么稀罕事。视婚姻为儿戏,将金钱利益看做第一。

5. 这起案件中,虽然离婚成了事实,但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却被法院认定无效,因为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又说明一个问题:骗我感情可以,骗我钱不行。

 

今日学法:假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效力如何?

 

首先应明确的一点是,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民政部门对协议离婚的审查仅限于形式审查,并不究其原因。一经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终结,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以主张“假离婚”请求撤销离婚登记,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其行为的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假离婚而在《离婚协议》进行的财产分割约定,本身并非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双方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仍处于尚未分割的状态,一方或双方可请求对原共有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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