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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怎样惩罚?

时间:2019-08-02 17:21:46 来源:法律爱好者

5月23日,在山东烟台黄城高速收费站,一对恋人在车上争吵小伙动手,女人大喊救命被高速交警发觉。全过程中,女人检举男朋友无证驾驶。听见女朋友检举,小伙掌掴致其出鼻血。接着公安民警依规对小伙无证驾驶的个人行为做出惩罚,现阶段,小伙因欧打别人已被转交东江公安局深化解决。因此,我国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怎样惩罚?下边,由好律师网小编为了你解读相关內容,欢迎阅读。


5月2日下午,烟台市髙速交警支队龙口中队公安民警在黄城高速收费站值勤时,忽然听见高速收费站外城市广场一辆汽车小汽车上传出两声“救命”,公安民警马上往前查询。


“救命啊,赶紧来救救我,他打我。”公安民警往前查询获知,车里两个人是两只恋人,由于琐碎争吵,小伙动起来手来,因而女人便大声哭喊“补救”。公安民警接着将两个人带到执法站抚慰心态,待进到执法站后,女人向公安民警检举男朋友是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听见自身女朋友检举,小伙非常暴跳如雷,径自迈向女朋友并打过她耳光,那时候女人便鼻血逆流。见此状况,公安民警马上将两个人分离,并立即将小伙控制,接着拨通了东江公安局救援电话。经酒精测试仪检验后,小伙不属于酒后驾车,但的确存有无证驾驶个人行为。


接着公安民警依规对小伙无证驾驶的个人行为做出处罚1000元、治安拘留15日的惩罚。现阶段,小伙因欧打别人已被转交东江公安局深化解决。

QQ截图20190802140143.jpg

我国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怎样惩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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