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新的规定呢?
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城市,也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所以也吸引着很多有梦想的人去上海工作和生活,人口的增加除了带来经济的繁荣发展,也带来了物价的上涨,好比房价已经让人望房兴叹了。好在现在大多数企业都有住房公积金这一项福利,这样或多或少的又给了买房人一点期望。那么,2020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新的规定呢?
上海市的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解读
一、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
1、借款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离退休,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死亡后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境定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4、借款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
三、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和本市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另行公告),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76元。
2、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至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82元。
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1、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8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2、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水平。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新规定了,如果还想了解关于其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可以查看: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您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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