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脚踹司机,一审获刑3年

时间:2020-06-09 19:48:2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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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因购票问题一62岁老人张某某与三亚26路公交车司机王某发生口角。车辆行驶途中张某某竟用脚踢踹正驾驶车辆的王某,险酿成大祸。老人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无视国家法规,在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使用暴力殴打驾驶员,危及车辆安全行驶并致车辆部分损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一审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
8月24日,该案在三亚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法官提醒广大乘客,公交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公交驾驶员更是肩负着乘客、过往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乘客切勿因为一时冲动,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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