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是否取消了?

时间:2020-06-15 18:57:5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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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是我国组织机构的“身份证号”,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覆盖所有单位,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目前已在工商、税务、银行、公安、财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险、统计、海关、外贸、交通等部门广泛应用,是单位在进行社会交往和商务活动时必不可少的身份证。

 

国家组织机构代码统一标识制度已经实施了25年。组织机构代码是对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已在财税金融、公检法、社会保障、政务管理、应急机制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是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年检取消后,我市多家组织机构直接受益,免去了年检的麻烦。

 

此次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和深圳推行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多证合一之后,不再发放其他四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的功能,只需进行工商年报、税务年报即可。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印发《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15]538号)和《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标[2015]608号)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就够代码证书,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鉴于上述要求,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制度,各级代码管理机构应主动协调并告知同级应用部门,在办理业务须查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不再查验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报告信息及其纸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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