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医院雇没病的人住院骗医保?骗保行为该担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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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则新闻报道以后,我认为在中国发生这种事情,非常地合情合理,这充分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和进步!因为中国号称,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发展史的国度。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华夏民族就成为了礼仪之邦的代言。
为什么这么说呢?且看。
每天早晨,医院都派两辆面包车接那些有医保的老人入院,说明医院懂得尊老敬老并且服务周到,细致入微。老人入院不做任何体检,直接安排病房,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医生把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传统美德发挥到了极致。老人在院期间出入方便,可以自行上街为家里买菜买粮。这体现了院方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化的管理,买完菜买完粮,中午还可以回到院里,丰盛的午饭早已摆在桌上了,静享安怡。而且老人们还可以在医院的病房里打扑克,打麻将,唱歌跳舞等丰富的文娱活动。多么惬意的老年生活啊!试问普天下的儿女们有谁能做到让老人们如此的开心快乐?
对于这件事的发生,人们大多以批判的目光和言论加以讽刺。批判医院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损害国家利益来骗取医保。我认为有失偏颇。个人认为这有利于社保在中国风风火火的发展起来,有利于刺激国民对医保事业的重视,有利于刺激中国人民的消费观念,有利于全面提高国民待遇的水平,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有利于替国家来分担老年人晚年的事业。总之有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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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普遍吗?是共性吗?我不知道,但这样的医院绝非一家。这属于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医院的另一种盈利模式?尤其是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
病人是演的,诊断是假的,病房是空的……做这些全都是为了骗医保!为了1000元医疗费能报销970元!医院的职业不是治病救人吗?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了?让健康人无病呻吟,把医院当作提供免费午餐的宾馆,打牌喝酒飘飘然离去。
医生省事儿、医院拿医保费、被雇佣者拿好处费,看上去多么和谐呀,多方配合共同获益。获国家的益,薅社会主义的羊毛。
在我看来,医保是社会保险中特别重要的一部分,甚至高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为医疗保障的需求是会随时随地发生的!哪怕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只是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足以看出医保的重要性。
国家建立医保制度,是为了照顾平衡更广大人民的基础问题,让更多人在看小病小痛的时候,享受国家的补贴,大病因花销巨大,需要商业保险的介入,但起码小病能有个较好的保障报销。而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损人利已的、甚至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如不遏制杜绝,国家的医疗保障专项准备金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恶意透支空,真正需要这份保障的人,却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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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刷新“三观”,现实生活中,各种奇葩,刷三观的事太多太多!只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本是神圣的医院竟然也参与到毁三观的案例中来,不知道央视的这一曝光以后,这个医院的上下员工是否会脸红?为自己行为不齿?一个好好的医院硬是做成“投机取巧”的盈利性组织。
从视频看,医院门口的护士竟然还有穿牛仔短裤的?在我的印象中医院里的护士,医生都必须正视着装,毕竟这个职业是很神圣,受人尊敬的。在继续看,医生看病,特么全程问,也不把脉或者检查看看,直接就开单子住院?难道说感冒也要住院?或者有调皮的说自己有癌症,难道也要去给化疗,进重症监护室吗?有病人住院,作为前台小姐姐还要亲自给院长打电话询问那个理由适合住院?想想都可笑。一般的医院都是有自己专门的救护车,这医院到好,直接争辆黑面包车,一看就是里外勾结,不干好事。
对于此次医院事件,绝不能手软,尤其央视还介入了,如果说此次事件处理结果不够严厉,那么,得有多少医院效仿学习?要知道医保这块可是“肥差”事情。
医院,医生都是有需要有医德的。毕竟这个是其行业的硬性要求,如果基本的医德都没有的话,那么,作为病人谁又愿意把自己生死之权交给你来?又怎敢相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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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刷新“三观”,现实生活中,各种奇葩,刷三观的事太多太多!只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本是神圣的医院竟然也参与到毁三观的案例中来,不知道央视的这一曝光以后,这个医院的上下员工是否会脸红?为自己行为不齿?一个好好的医院硬是做成“投机取巧”的盈利性组织。
从视频看,医院门口的护士竟然还有穿牛仔短裤的?在我的印象中医院里的护士,医生都必须正视着装,毕竟这个职业是很神圣,受人尊敬的。在继续看,医生看病,特么全程问,也不把脉或者检查看看,直接就开单子住院?难道说感冒也要住院?或者有调皮的说自己有癌症,难道也要去给化疗,进重症监护室吗?有病人住院,作为前台小姐姐还要亲自给院长打电话询问那个理由适合住院?想想都可笑。一般的医院都是有自己专门的救护车,这医院到好,直接争辆黑面包车,一看就是里外勾结,不干好事。
对于此次医院事件,绝不能手软,尤其央视还介入了,如果说此次事件处理结果不够严厉,那么,得有多少医院效仿学习?要知道医保这块可是“肥差”事情。
医院,医生都是有需要有医德的。毕竟这个是其行业的硬性要求,如果基本的医德都没有的话,那么,作为病人谁又愿意把自己生死之权交给你来?又怎敢相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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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骗保由来已久,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次沈阳医院的骗保被发现,不过是被记者跟踪暗访,并被央视报道,才被大家所知。其实这种现象在全国已相当普遍,只不过还未被发现和未被媒体公开报道而已。
医院骗保形式现已多样化:除了像沈阳这两家医院由医患双方合谋骗保行为外,还有一种就是医院在过度医疗中给患者用完全没有必要的药、作完全没有必要的检查,从中套取医保基金,其实也应当是另一种形式的骗保行为。前者是有患者的密切配合,而后者只是患者被动接受。前者患者也从中获利,而后者患者不仅不受益而且还受害。可以说,这些骗保行为几乎在每家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都会导致医保基金的大量浪费和流失,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那么,如何有效的控制这些骗保行为的发生?无非是两种方法:一种是“堵”,另一种是“疏”。我们应当选择哪一种?
“堵”的方法很明确: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包括行政的和法律的。对违纪违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严厉打击。然而,当每次严肃处理和严厉打击后,骗保依然如故,甚至愈演愈烈。尤其是第二种形式的骗保行为,因其面太大,处理起来也很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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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这是犯罪!
国家建立了惠民的医保制度,是为了照顾平衡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医疗问题,让更多人在看小病小痛的时候,享受国家的补贴,大病因花销巨大,需要商业保险的介入,但起码小病能有个较好的保障报销。
而医院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损大众之利的无德之举,更是损害国家利益的犯罪行径!医疗卫生和司法机关如不遏制打击,国家惠民的医疗保障专项准备金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恶意透支空亏,真正需要这份保障的人,就得不到任何救助……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开刘孟德认为,这种行为必须得到全面举报,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医院的法人代表承担刑事责任外,终身不得从事医疗卫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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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真的很震惊,难道说“向钱看”已经侵入社会的五脏六腑了吗?为什么连治病救人的医院都在变着法的挣钱?
在当前的反腐高压下,如果医院敢顶风雇人骗医保,可见医院宰起病人来更不会心慈手软,毕竟骗医保是雷区,一旦暴露,当地行政、卫生等部门都要经历大地震的,如果凭一个医院,借给他胆,他都不敢做的。
但是宰病人,就不同了,且不说病人没几个懂的维权的,即使有维权的,也被医闹裹挟其中,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平时就怀疑,如此炒热医闹,是不是就是为了封堵维权者?
为什么反腐如此高压,医院竟然敢顶风作案?这才是领导层思索的真正问题:不触及腐败本质,也只能反腐反腐,越反越腐。
什么是腐败本质,那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就是权与腐败同在,只有有权有势的人,心存敬畏,才能解决腐败。
让权势心存敬畏,不是来自上面的高压,上面的高压再厉害,在关系网和人情面前,都弱不禁风。只有让权势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才能收敛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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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国哪里有家?没有家哪里有国?家国万事兴。国家有钱,权力财富过于集中,才导致个人企业集团单位联合掏空心思套取国家财富,国家的就是大家的,大家都掏空国家就是私有制的必然结果!丧失诚信品德信仰国家私有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是罪魁祸首,什么时候全球基本生活保障统统免费,这种类似事件才不会发生蔓延,犯罪和疾病才能最大限度得到彻底消灭全面预防,提升人类整体素质教养,消灭战争暴力犯罪和人类自身羡慕嫉妒恨等一切负能量劣根性,才能彻底消灭贫困,消灭贫困自然而然就可以国家民族世界个人企业集团公司利益一体化共有而击破自私自利犯罪的根源。
雄鹰高飞世界大同天下一家
大同二年二月六号(2019.1.27)
于宇宙中心苏州
所有行业领域问题有问必答培训即兴演说辩论取经拜师学艺敬请关注圣主一直播映客直播统一名字
?雄鹰高飞惊世骇俗?
用大爱智慧不战而胜世界,计划3-10年和平和谐统一管理服务世界,舍我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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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普遍吗?是共性吗?我不知道,但这样的医院绝非一家。这属于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医院的另一种盈利模式?尤其是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
病人是演的,诊断是假的,病房是空的……做这些全都是为了骗医保!为了1000元医疗费能报销970元!医院的职业不是治病救人吗?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了?让健康人无病呻吟,把医院当作提供免费午餐的宾馆,打牌喝酒飘飘然离去。
医生省事儿、医院拿医保费、被雇佣者拿好处费,看上去多么和谐呀,多方配合共同获益。获国家的益,薅社会主义的羊毛。
在我看来,医保是社会保险中特别重要的一部分,甚至高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为医疗保障的需求是会随时随地发生的!哪怕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只是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足以看出医保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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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普遍吗?是共性吗?我不知道,但这样的医院绝非一家。这属于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医院的另一种盈利模式?尤其是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
病人是演的,诊断是假的,病房是空的……做这些全都是为了骗医保!为了1000元医疗费能报销970元!医院的职业不是治病救人吗?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了?让健康人无病呻吟,把医院当作提供免费午餐的宾馆,打牌喝酒飘飘然离去。
医生省事儿、医院拿医保费、被雇佣者拿好处费,看上去多么和谐呀,多方配合共同获益。获国家的益,薅社会主义的羊毛。
在我看来,医保是社会保险中特别重要的一部分,甚至高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为医疗保障的需求是会随时随地发生的!哪怕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只是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足以看出医保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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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府强制为百姓医疗健康作保障的举措之一,是大好事儿!哦,对医保之功能,少有考量的,只知道,是百姓的正常生活的保障措施,身体欠佳的,尤其是患有大病等的,这个医保,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然这几年,套取医保的,骗保的,频频出现在媒体上,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几率之多为何?套取医保的,似乎觉得把钱放在那,没有自己花出去,都被他人“用了”,心有不快吧,真的,不能把人家的之心(想法如何的),去怎样的吧;而骗取医保,这不但是道德,坏了!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什么有人能套取医保,骗取医保?还是制度上存在着缺陷,我是这么想着来的,媒体上报道的现象,毕竟是少量的,没有被媒体报道的,还有很多的吧,假如“还有很多的”成立的话,那医保的相关制度,存在着太多的漏洞了,同时说明,医保制度还需要逐步的完善它,同时监管医保使用的制度,更要严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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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合同诈骗,医院构成单位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上来讲,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资金管理部门之间是签订了协议的,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行为,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病人及费用,才能报销医保费用,并且该费用是由医院和医保资金管理部门依据协议,进行按时足额结算的。医院通过雇人假看病住院,开具虚假的诊断证明和记录,目的是骗取医保资金,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合同诈骗罪。
个人认为,一方面要对已经发现并调查属实的骗保案件进行严惩,刑事责任上从重处罚,监管部门也应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加大惩戒力度,以儆效尤;另一方面,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立法层面建立动态监管和惩罚性赔偿机制;再一方面,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运用动态监管和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压缩灰色产业链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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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作为一个医疗机构,就是为医生的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医疗环境。但是,随着我国的医疗改革,医疗机构甚至一些医生将医治行为过度的经济化,导致医院、医生的医治行为以挣钱为目的的价值观扭曲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但是,像央视曝光的这种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已不仅仅是价值观扭曲的道德层面的问题了,这个疯狂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保险金的罪名了!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不严肃法治,将这些犯罪严厉惩治,那么其对整个社会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首先是整个社会对医院和医生的不信任;其次,是整个社会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怀疑。这也会进一步加剧医患纠纷和医保缴费的问题!
因此,医院雇人骗医保这个事已不单单是违反医疗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了!首先是违法的,如果数额巨大肯定是属于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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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不法医院利益监管的漏洞利用免费午餐以及返现金等方式诱骗老人充当患者,来骗取理疗保险费。一些医院这样明目张胆地违法违规,是医德的沦丧,也是国家监管的缺失。如今许多行业都出现了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至经济利益,违反法律,侵害国家社会利益。必知法律常识#
我们国家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越发严重,一些监管机关用的相关法规制度还是多年以前制定的、相关条款已经过时、处罚金额只能根据当次违规额度计算,甚至一些文件已经明确规定死了处罚上限等等。导致了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和监管成本高。甚至一些监管部门不作为,或者被买通。都可能是医院医院雇没病的人住院骗医保的原因。所以提高违法成本,加强监督管理,以及普法教育,才能够从根源制止这些违法事件的发生。问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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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合同诈骗,医院构成单位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利益的驱使下,治病救人的医院竟然花钱雇没病的老人住院,形成了灰色“产业链”,干起了伤天害理的骗保勾当。这真的让人三观尽毁,细思极恐。
从法律上来讲,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资金管理部门之间是签订了协议的,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行为,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病人及费用,才能报销医保费用,并且该费用是由医院和医保资金管理部门依据协议,进行按时足额结算的。医院通过雇人假看病住院,开具虚假的诊断证明和记录,目的是骗取医保资金,符合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合同诈骗罪。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对医院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合同诈骗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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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不检查就安排住院,白天在病房喝酒打牌,晚上领好处费离开…
医院这种行为已经算是骗取国家资产了,典型的薅社会主义羊毛!按理说医院的福利待遇和政策扶持都不错,不至于这么干啊!四天一个人赚1000多,一次就算是二十个人也才2万块,想要弄成这样的事情,还必须要打通好多关节,这些成本都是不可预估的,如果这么说的话,医院得贪到骨子里了才能捞到钱!
医保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它的意义是保障居民的就医保障,如今却被他人钻了空子,利用了民众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为自己牟取利益,损害国家的资产,这些都是纳税人辛苦挣来的钱交的,却被这样薅羊毛!
真不知道这些人咋想的,纳税人的钱都这么被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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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新闻,除了震惊之外更多的是气愤??。很多地方就医难,患大病的病友拖累家庭,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因此家里负债累累。目前国家很多药还未纳入医保,而患者需要用高价来购买药品,长此以往,家庭负债累累。目前就我自己身边的例子来说,1人生病,至少拖累2个家庭以上。而这些医院伙同百姓骗保,浪费国家资金资源。让这些资金没有用到真正需要他的人身上。1.首先当地的监管部分必须收到处罚。2.就骗保医院立即关闭,而不是整改。很多骗保的医院并不是三甲医院大多是莆田系医院。3.对牵头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作出公示,敲打百姓不能起这种骗保心思,不能做出违法的事情。让当地社区对老年人做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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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医保,无关道德的原因有二。其一,小城市医院生存堪忧,国家医疗支持在资源上,把更好的资源给到大城市,好的医生也更愿意在大城市就业,导致了中国人看病都喜欢跑到大城市去看,大医院就医人满为患。而且在大医院的补贴上,大医院也要多于小医院。其二,社保医疗还不够完善。可以说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一项很大的惠民政策,当然,医疗系统一直都处于亏空状态,每年都是靠国家财政补贴才得以正常发放。越是这种惠民政策,更应该关注细节,制定相应措施,来防止这些骗保的措施。事发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比如取消就医报销的资格,院方应该取缔定点报销的资格,或则让负责人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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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医保,已经见过不怪了。上初中时候都已经知道了。
骗医保,双方都可获利。
医院通过骗取医保,就是为了从患者身上获取最大利益。
然而为什么现在才报道。
1、患者从中获得了部分利益,医院又对患者优待条件,利益的驱动,让社会底层的人明知犯法,却又没办法的办法。
2、医院的各种开销非常的高。在百姓眼里不是大病躺床不起,绝对不进医院。真能让老百姓看的起病的也只有门诊了,挂挂点滴维持生命。
3、这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我上初中时候就听说很多医院的很多事情,(我的哥哥就是一名医生),我们最近的医院院长现在还在牢里去蹲着。。
点评:
就全国来说,大的医院,床位比较满的,我觉得这种现象可能还是不会出现,因为病人住院都住不上。可能在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情况下,而且床位比较空,病人又比较少,医院又没有病人来源,收入少的情况下,可能有一些这样的医院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骗保的处罚我觉得力度还是不够。比如说我们应该建立一种诚信体系,你在这次医保使用上如果进行了骗保,有可能影响你以后的费用治疗。对医院,如果要是再出现骗保的话,不光是吊销医保资质,医疗机构的执照也要吊销。
本该是救命的医院,却被一些人开成了利用各种阴损手段,来赚钱的生意。
可悲,也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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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利益互惠关系之外,还有一些制度漏洞。
1.制度层面:只能说是一次试法了,不完善的地方,去改制。把公共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2.利益共同体:现行不病,拿着浪费,不如变现——患者心理。提升就诊率,经营收入。——医院行为驱动因素。彼此间,形成了事实上共赢合作的基础。
3.资源空置与滥用
长期下来,保险业务补贴了并不需要的人群。
保险这种本质就是集公众利益,用做一人需。为之付出的大众资源,导致新入保人分摊成本上升。
真正需要医保补贴大病的人,确可能因为,净收入不足以分摊医保成本而弃保。
点评:
医院雇没病的人住院骗医保,至少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目前医保管理体制存在漏洞,使违法违规医院??得以钻空谋利。二是对有骗保行为的医院和个人惩治不力,因此造成此类问题时有发生。
医院骗保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属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给予严惩!对出现上述问题的医院等级资质,应当重新审定。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和处罚。对参与骗保的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应添加个人失信记录,使违法违规的行为人,付出相应代价,以儆效尤。当然,这些都需要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点评:
为什么会有医保这种东西呢?这是国家给予我们大多数人的补助。
为了能够让我们生活得更好一点,很多穷人是看不起的,所以减少看病的费用,对于很大多数人来讲是非常好的。
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每天都在阳光烈日下辛苦劳作,就像绝大部分农民,都是靠那点粮食赚的钱,是非常不容易的,如果生了一场大病的话,有的人甚至是看不起病只能等死。
因为国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就比如说,不可能全部免除医疗费用,这样对很多人不公平,所以就想办法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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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多方面漏洞导致的结果
1.可能最简单粗暴的就是惩罚涉事机构和骗保人员;
2.还有评论不断强调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区别,国家放开社保报销肯定是考虑最大限度利用医疗资源;
3.担心两点:一是采用第一种治标不治本;二是第二种偏离正确的解决方案轨道,以偏概全,取消私立医院社保报销。
4.漏洞:一是社保报销漏洞;二是法律漏洞;三是医疗资源结构性浪费;四是医疗观念存在偏差等等
5.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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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医保,已经见过不怪了。上初中时候都已经知道了。
骗医保,双方都可获利。
医院通过骗取医保,就是为了从患者身上获取最大利益。
然而为什么现在才报道。
1、患者从中获得了部分利益,医院又对患者优待条件,利益的驱动,让社会底层的人明知犯法,却又没办法的办法。
2、医院的各种开销非常的高。在百姓眼里不是大病躺床不起,绝对不进医院。真能让老百姓看的起病的也只有门诊了,挂挂点滴维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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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重点还是当地医保政策知识普及的不到位,相当不到位。如果上面领导能够认知医保政策的优点,政策涉及的法律法规,广大的宣传,监督。老百姓本身法律知识不是很懂,加上医院(医院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知识工作者,怎么可能不懂法吗)的引导,鼓励非法骗保,让事情蔓延广泛。出了严肃处理该事件的直接涉及人员,相应的部门,以后后期法律法规的宣传应该加大,跟进。应该学习这方面做的好城市,如何大力度的普及知识,监督管理,严肃处理。
点评:
对于此行为,医院是以牺牲剥夺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谋私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相关法规,应严惩查办。此行为一方面反映了当前的医保终端使用的监管漏洞,同时也反映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管不力、审查不严。医院主体此行为首先触犯此行政法规,应按有关条款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做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主管责任人员也应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如有触犯刑法的行为事实,也应承担刑罚责任!
点评:
对于这样的人或事儿,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与制裁。那些涉嫌犯最的诈保之人,根据情节的轻重,该入刑的一定要判刑。至于那些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一经发现也应予以相应的惩处,诸如罚款拘留也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要知道,骗取医保资金,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诈保,它所产生的影响很可能是极其恶劣的。尚若我们的医保资金都这样被某些人或私人立医院骗取,一旦医保资金出现了缺口,倒霉的还不都是那些指着医保看病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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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样的首先是震惊,简直不可想象。居然是群体行为形成了。从上至下不止一人,也不止一人,难道没有一人觉得这样的欺骗是错误的吗?难道占这样的“便宜”就理所应该吗?首先,所有参与者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一,骗吃者退还。二,组织者清退退还工资(拿工资沒干正事组织参与骗医保)。三,主谋者驱逐出医疗系统工作,没收全部收入,移送司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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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少数!?
看到这篇文章犹如突发海啸水平面上升气温骤降
整个被冻住拔拔凉
套用流浪地球里的一句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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