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川师大副院长对女教师强摸吻啃,猥亵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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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川师大副院长对女教师强摸吻啃】四川成都程先生告诉记者,6月1日下午,已婚教授邓前程来到受害人办公室,趁周边办公室无人,对其“强摸吻啃”,实施猥亵。受害人嘴唇被咬肿,破皮流血。学校通报称,已开展调查,正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网友热评:

1.身心都会受到很大伤害,这种伤害是一辈子都很难很难治愈的。

2.真可怕,教授院长不光学历高,品质也得好,要不怎么教书育人。

3.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们该反思这些人都是怎么做到副院长的啊,这品德如此之差。

4.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样的人还在乎自己的前程吗?

5. 作为副校长你还有师德吗。希望严肃处理,还教育部门一个清静 。

 

今日学法:猥亵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

 

1、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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