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如何分割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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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主要涉及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这两项问题离婚夫妇比较关注,财产分割大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首先要搞清楚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公积金、存款、房产、经营所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个人婚前财产、赠与或继承明确表示属一方个人财产、夫妻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等!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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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很多人认为都是平分财产。若真的是那么简单,那需要律师干嘛呢?
但很多人又有一个误区,认为对方是过错方(出轨、家暴、重婚),应当少分财产或净身出户。
以上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并不会因为一方为过错方而少分或不分财产,夫妻财产也不一定绝对是平分。
为什么这样说?
首先解释第一个问题,原则上夫妻财产均是平分,但特殊情况不平分。1、夫妻曾经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夫妻财产制。2、一方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若查证属实可以少分或不分。3、无法找到对方未知的财产,虽然表面平分财产,但实际上对方多分。比如说存在未知的银行存款在对方名下等情形。
接下来是第二个问题,不会因为对方是过错方而少分或不分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少分或不分财产有且只有一种法定情况,即对方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因此,律师在婚姻案件中,特别是涉及财产和抚养权的案件中,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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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比如女方的嫁妆,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比如一方遭遇交通事故而获得的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父母去世时,遗嘱中明确写了“我房归我儿,与儿媳无关”,这房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方的首饰、衣服、包包和口红,男方的游戏机、游戏盘、游戏道具……
其他归个人所有的财产,这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点评:
随着社会的繁荣发展,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离婚已不再是稀奇事。当婚姻关系结束时,伴随着的便是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分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成为了民事审判实务中常见的问题。那么,离婚时,你有多少财产可以争取?有多少财产对方无权争取?这需要我们区分清楚哪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
1、工资、奖金;
点评:
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见于:《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规定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割存在差异,需要进行个案分析。成都离婚律师
如《婚姻法》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
第三十 ?
点评:
您好!由于没有案情,也无法进行分析,就贴上法条吧。
法条相关:《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以上!希望能帮到您!您的朋友沈律师,欢迎私信、加()或者致电咨询:
点评:
婚前财产各归各;婚后共同共有,除非有书面的相反约定!
点评:
就一个重点,其他都是废话,对于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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