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就生效吗?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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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
其实不然。因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未果,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
其实在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0年3月10日2北京·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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