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性辩题的四种打法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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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标准法。提出一个强大的、令人信服的比较标准,在这一标准下,谁更重要一目了然、显而易见。
第二种,关系法。分析两者的相互关系,论证其中一方起主导作用。关系法的一个变体是“取舍法”,即故意把比较的双方居于绝对矛盾的状态,你必须作出取一舍一的抉择,而此时此刻的最终取舍就反映了你心中的价值排序。
第三种,置换法。就是把要比较的两个概念转换成两个新概念,而两个新概念谁更重要是一目了然、显而易见的。如果把愚公移山转换成面对困难,愚公搬家转换成逃避困难,则愚公移山肯定优于愚公搬家。如果把愚公移山转换成直接但低效的办法,愚公搬家转换成变通却高效的办法,则愚公搬家肯定优于愚公移山。
第四种,打平法。就是在所有对方优势的战场力求和对手打平,然后在我方开辟的主战场一举胜出。简言之就是——你有的优点我也有,你没有的我更有!
1.名言对抗
当对方引用名言来为其观点作证时,直接对名言进行反驳是不理智的。这时最好的办法是引用与对方相反的名言与之构成尖锐对抗。在论辩中要运用好名言对抗的技巧,平时对名言要有深厚的积累,辩论赛前更应准备好与对方观点相对应的名言卡片,以便运用。
2.史实对抗
当对方从历史典籍中挑选与对方观点有联系的史实来进行论辩时,我们也不妨从历史典籍中找出与对方观点相反的史料来与之构成对抗。可参照名言对抗。
3.数据引证
很简单,数字是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工具。不作赘述。
4.煽情对抗
煽情,就是通过公众的某些特殊利益,迎合公众的心理来挑拨“是非”,并凭借公众在情感上的好恶,把假象说成真相,或把某些问题推向极端,以次达到征服对方的目的。对于煽情的对手我们有时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唤起公众对己方的支持和对对方的憎恶来与之构成尖锐对立,此谓“煽情对抗”。
5.避实就虚,攻其不意
不是所有的对抗例证都存在着漏洞,更多的情况下,辩敌的对抗是严谨缜密、毫厘不爽的。这时候,避开对抗的冲击力,从侧面突发反问进行“强攻”,是行之有效的反对抗技法之一。但是有一点。这个反问必须直接攻向对方的立论点,不能有任何偏差,否则就会影响反对抗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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