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快递公司工作,下班途中交通肇事死亡,儿子怎么办?

时间:2020-07-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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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快递公司工作,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儿子怎么办?这个问题,给出的案件信息不多,如果作精准分析判断,要了解详细情况,包括细节性的事实。现在根据已知的情况作一点解答和分析。一、如果案件中的“父亲”与快递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如其年龄超过六十岁享受退休待遇等,则“父亲”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亲属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基于“父亲”与快递公司是劳务关系,其下班回家因交通事故受伤死亡,因单位没有过错,快递公司亦不承担赔偿责任。“儿子”(包括“父亲”近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赔偿责任。二、如果“父亲”与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父亲”在交通事故中不是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系工伤,快递公司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快递公司不申请,“儿子”(包括“父亲”近亲属)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且快递公司没有为“父亲”办理工伤保险,“儿子”(包括“父亲”近亲属)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的仲裁。如工伤待遇没有得到支持和对工伤赔偿金额不满,可以提起起诉、上诉。同时“儿子”(包括“父亲”的近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三、如果“父亲”与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父亲”在交通事故中不是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系工伤,快递公司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快递公司不申请,“儿子”(包括“父亲”近亲属)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如快递公司为“父亲”办理了工伤保险,“儿子”(包括“父亲”的近亲属)可以向当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同时“儿子”(包括“父亲”的近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四、如果“父亲”与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快递公司不承担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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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别慌,你的世界还会有光。
员工在送快递的途中是属于工作过程中,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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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员工在送快递的途中是属于工作过程中,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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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此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是对“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广义的理解。具体讲,“在上下班途中”不仅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还应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二是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都应该按照规定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不管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根本不承担责任,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三是对非在上下班途中的事故,如顺道访友、购物、游玩等与上下班无关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是因非机动车事故受伤不是工伤,如因人力车、自行车、马车等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在工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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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此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是对“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广义的理解。具体讲,“在上下班途中”不仅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还应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二是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都应该按照规定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不管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根本不承担责任,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三是对非在上下班途中的事故,如顺道访友、购物、游玩等与上下班无关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是因非机动车事故受伤不是工伤,如因人力车、自行车、马车等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在工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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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事情不要慌,首先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个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有明确规定,简单易懂的告诉你。
第一: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
第二:快递员本身的工作的就是在路上跑,所以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全责方,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所以,这个案件当中我要去关注两个点,下班的时间节点和路径是否是常用路径,第二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要去关注事故责任是什么,对方是交通肇事,我方死亡。这个时候要先处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要求用工企业进行上报工伤。
那么在这场交通事故当中,如果对方是主要责任以上,那么就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加民事责任都有,并且在刑事责任的诉讼当中,对方会提出想要得到谅解,如果死亡家属选择谅解的情况下,你们是可以要求一个谅解金的。
综上述: 这个事故的赔偿金有哪些。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2工亡赔偿金,3,谅解金。
对于事故的发生深表同情,希望能帮助到你,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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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的亲属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伤害的,职工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警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告知当事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伤害职工书面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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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猝死属于职业病之外的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但是,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亡待遇。
所谓视同工伤,就是一些本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看作工伤,按工伤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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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猝死属于职业病之外的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但是,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亡待遇。
所谓视同工伤,就是一些本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看作工伤,按工伤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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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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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辖区劳动局(工伤管理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申请工伤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认定为工伤。前提是签有书面的劳动合同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现实中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工伤认定有可能被否定,我接触过许多这种情形的官司,基本是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来处理,同样获得赔偿,但相对低于工伤保险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另算,建议你最好准备相关材料找地方律师咨询,调查取证准备起诉。
实际情况怎么处理律师会和你详说。
个人意见,有不准确的勿怪,情况以你委托的律师处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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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是一个什么关系?快递快递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把老人给撞了,那承担责任的本来就不是快递员,而是快递公司工作内容,是以苦力活为主的方式。但这样的工作快递小哥说:“你父亲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所以应该算是工伤……” 大家在追剧的同时,一定也很关心,在上班途中快递资质的个人,根据方通皓德公司与张强签订的圆通速递承包合同,方通皓德公司需对张强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张强方的工作人员需遵守方通皓德公司工作途中发生交通快递业发展迅速。张某是某快递公司的一营业点经理,负责安排快递员的工作。去年...让新入职的李某乘坐在电动三轮车的副驾驶位上。 不料在收快递的路上发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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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因为本单位之外车辆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车祸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本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车辆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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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 客观情况如访华导致的交通管制、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导致的交通事故、雨雪天气导致的交通交通事故及城市轨道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 因雨雪天气路滑,步行走路下班途中滑倒受伤? 上下班途中遭遇高空坠物受伤? 上下班途中快递资质的个人,根据方通皓德公司与张强签订的圆通速递承包合同,方通皓德公司需对张强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张强方的工作人员需遵守方通皓德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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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赔工伤。工伤只要责任同责以下,就可以赔。死亡赔偿金是78万左右,丧葬费和医药费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样。工伤保险和交通公司。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花不了多少钱。 另外先把工伤保险报了,上下班途中工作。发现市场上没有50岁人的工作工作爸所在的单位是否的确为“公司”形式,确认你爸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如果能够确定前述问题,注意保存好你爸上班工作的机会。心情比较低落; 刚开始上班的时候特别不适应。觉得我自己以前都是当老板的,现在跑来给人家打工,自尊上有点受不了; 去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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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资质的个人,根据方通皓德公司与张强签订的圆通速递承包合同,方通皓德公司需对张强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张强方的工作人员需遵守方通皓德公司公司。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花不了多少钱。 另外先把工伤保险报了,上下班途中工作工作途中发生交通工作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因此,老王和张某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且他们不但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对于肇事司机这种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死亡快递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治身亡。 小王是独生子,爸爸妈妈的后半辈子就指着他过了,现在儿子突然没了,老两口感觉天都要塌了。 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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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申请工伤,要明确几点:第一要证明是在下班回家途中必要的路上,不是去做额外事情路上。其次是交通事故,并且这个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不是你父亲。你说父亲是交通肇事死亡的,如果是你父亲承担主要责任,恐怕不能算是工伤,如果造成他人损失可能还需要在遗产范围内赔偿他人。如果符合工伤你应该及时联系单位,由他们协助办理,单位有工会的可以找工会帮助,另外配合交警做好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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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意见,应该是首先查清楚肇事原因,是谁应该承担责任。然后调查快递公司是不是为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应该属于人身意外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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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怜了,这个需要您找律师具体咨询!!! 首先交通事故,这个肯定能够赔钱!其次,下班途中,公司是否可以,希望你能够沿着这两天,进行咨询,处理,希望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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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发生太多,不管下班还是上班,赔多少钱也不能挽回一个人的生命,儿子失去了父亲,失去的亲人,悲痛万分,提醒我们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为家人也为自己!


点评:
父亲在快递公司工作,下班途中交通肇事死亡,那么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如果交通事故赔偿中有抚恤金,那么儿子如果还年幼,可赔偿抚恤金,一般可赔个二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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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小孩子最可怜了 下班途中算是工伤吧 希望能能赔偿 至少经济上有点补助 情感上真的是补不了


点评:
将父亲安葬好后,将父亲的身份证销毁,户口本重新办理,将银行卡业务办理完成,担起父亲肩上的责任


点评:
首先和快递公司谈判,争取最大的利益,毕竟是在下班途中,仍然属于工伤,如果谈不拢就请律师


点评:
首先依法请求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而后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点评:
一方面走保险,一方面工伤补偿 两边吃 利益最大化,让父亲安心的走


点评:
坚持的活下去,不要辜负你的父亲
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点评:
应该通过交警与事故查明,是否公司或肇事对方负全责!


点评:
上下班途中算工伤,可以向快递公司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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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找造事试机赔因为不是在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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