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及作品名称权益保护案件时,有哪些考量因素?在北京知识产权

时间:2020-07-1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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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所涉作品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其作品名称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前具有一定知名度;
②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人主观上存在恶意;
③诉争商标标志与作品名称相同或近似;
④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在先作品名称知名度所及的范围,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在先作品所有人的许可或与其存在特定联系。知产北京(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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