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八旬父亲悬赏10万为女寻真凶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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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20年未破,对于这位八旬老人来说,女儿现在仍然死不瞑目。非常能理解老人的心情,但我们很难体会他的痛苦和悲哀,为女儿寻真凶,成了老人最坚定的信念。

从媒体报道来看,本案因为嫌疑人当庭翻供,导致案件因证据不足,嫌疑人被判无罪。但这对老人及家人来说,却是一个噩梦:这个翻供的人到底是不是真凶?如果他不是,那真凶到底在哪里?这样的事,放在谁身上,都是难以承受之重。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个人犯罪,那么就无法还原犯罪的事实,而没有事实,就无法根据刑法定罪量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也是从程序上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这是法律给每个人最基本的尊严。

但是从情理来看,毕竟有人被杀了,一个生命不在了,法律规定“疑罪从无”,是不是在纵容凶手?如果有人熟悉法律规定,作案的时候故意隐藏或者毁灭证据,导致司法机关无法查明案件事实,最终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和规定,这个人逃脱了法律制裁,无罪释放,那被杀的人是不是就枉死了?这难道不是对死者的不公平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权威还在吗?

1996年,呼格吉勒图因被认定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但是18年后,该案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后来,媒体报道中一个叫赵志红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人们以为他就是呼格案的真凶。2019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赵志红死刑的判决,7月30日,赵志红被执行死刑。但是,在最高法院的裁定中,赵志红是呼格案真凶的事实却没有被核准,因为疑罪从无,赵志红是因为其他犯罪被判死刑。

疑罪从无,是人类社会文明中,在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之间做出权衡的特例。一般而言,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出现冲突时,都会牺牲个人利益,保全公共利益,“大局意识”由此而来。但是刑法中的疑罪从无原则,却以牺牲社会秩序为代价,保障个人不被认定为罪犯的权利。

不可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利用法律漏洞躲避法律制裁的情况,但那毕竟只是个例。人类社会制定的一切规则,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通过法律手段确认的事实,只是利用立法技术实现的程序公正,永远都只是无限接近客观真实的拟制事实,而不是事实本身。换言之,司法机关确定的案件事实,永远都不可能像高清监控设备记录的画面一样逼真,而只是在普适性的规则下呈现的相对客观的事实。

即便有人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成功避开了法律的调查和惩罚,但这也只是暂时的,法律保留有朝一日发现真相后再追诉的权力。再完美的犯罪,终究会在阳光下露出破绽,因为正义必胜。

希望本案尽快侦破,了老人及家人一桩心愿,更重要的是,还社会一份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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