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和全勤有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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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就是休年假,全年无请假就是全勤。假如工作还可以,就算了,奖金慢慢拿。假如工作一般,奖金还不少,就挣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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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不影响全勤。但有些公司会规定休年假不能领取全勤奖。全勤奖这个东西,如果在合同中签订了,算是你工资的一部分,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额外的公司的奖励,那公司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只要不扣你原本的工资,就没问题
点评:
刚好在修改集团的休假管理制度和奖金分配制度,可以来聊几句。
首先这是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带薪年休假”本身是法定假,而奖金一般是公司根据员工实际贡献,劳动,工时等等自行制定的规则或者制度,并以此核算、分配。
题主也提到了,是某一项奖金没有给分配,而且核算周期看起来刚好是你休假的周期,那么,不分配也是合理的,如果一定要主张,需要仔细去看看公司是否有相应的制度约定。
点评:
当然有冲突了,我工作快14年了,1天年假都没休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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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是法定的,应算全勤,二者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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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那个“薪”说的是工资,不是奖金。带薪休假是没有奖金的,这个是正确的。带薪休假属于全勤,那个假是理应享受的,所以,不影响你年终的全勤奖。他给你解释的可能不正确,但是没有奖金完全正确。
点评: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是以法律形式明确职工的工资收入,不受休年假的影响。
《关于贯彻〈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依据此规定,全勤奖属于工资范畴,工作单位不应因员工依法休带薪年休假而减少员工的工资收入,其中包括全勤收入和奖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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