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洋父亲起诉权健不予立案,你觉得合理吗,是专了法律的空子吗?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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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搞传销的今天打掉了,明天换个马甲继续害人。国家对这些害虫还有这些黑势力的保护伞应给予重拳。不让这些毒癗肆意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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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闹剧”!无论周洋父亲为什么这么做?!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的生命安全、保障和质量。
首先是安全:你能保证你的生命安全吗?国泰民安的今天,你如果没有健康的观念——你连“治”和“调”都搞不清楚说不明白……周洋的悲剧还会重演。
其次是保障:你的生命掌握在谁手里?不要说因为病了就把生命交给了医生——医生的道德底线你知道多少?!你放就有人收。
最后是生命的质量: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不要说——等:等老了,等退休了。等有时间了,等有钱了……你若敢等,一只无形的手就会窃取你的生命!
不要为周洋的父亲担忧了,赶快检查一下自己吧——性命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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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医院,一边是保健品销售方,你放弃相信医院而去相信保健品销售方,这个责任难道一定要推到别人身上吗?为人父母,该选择什么路径难道要别人替你决定?小周洋的命运值得同情,但相信会有捷径的父母难道不应该负主要责任?迷信凡事都有捷径是现代人的通病,也因此会给想钻空子的人以可乘之机。所以,我不想去讨论一个法律上已经定性的敏感的网络事件,惟愿世人能够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贪便宜不走捷径不相信一夜暴富不相信长生不老不相信你比别人更幸运!愿世界安好,你也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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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得到立案,不能仅仅是一阵热度,毕竟不是娱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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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合理,我觉得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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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别人觉得合不合理,看是否他的案件理由合不合理,法律法规是根据理由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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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局五清分局经侦支队不于立案是不合理的,是在维护富豪的利益。就对权健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这一事实,即构成欺诈。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犯虚假宣传、销售假药、非法获利的不当得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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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有个原则叫先刑后民,权健已涉刑事犯罪,正在侦办过程当中,此时起诉权健主张民事权益,法院不予立案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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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虽然权健老板被刑拘,可是还有千千万万被骗的人!!! “权健事件”以后,我们应该怎么来维权? 我们应该向权健追索,还是向骗我们的权健代理商索赔? 我们的索赔是否有法律依据,应该怎么起诉?我们应该怎么举证? 可能有大多数人还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参加那些合伙人或者参加那些销售的人,他们不一定愿意!但是如果我们不追究到底,或许传销还会死灰复燃! 必须揭开传销的真面目!传销违法,我们必须维权! 不要让被权健害的失去妻子的丈夫,求告无门!!! 不要让一个个家庭家破人亡的受害者,欲哭无泪!!!

如果你或者你的亲朋好友,受到权健传销组织的侵害,遭受财产与身心损失。参与《我顾问》线上法律顾问平台的公益法律顾问发起的咨询求助!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广告法》第68条等法律法规,申请索赔受骗消费价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等。

请勇敢站出来,一起维权!因为站在你身后的是依法治国的中国法律系统!一个个公益法律援助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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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搞清楚官商关系,所以才提出了这么幼稚的问题,希望能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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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点理,除非他有病和自己的女儿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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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0份证据无法定权健的罪:公安称周洋事件中权健无犯罪事实

2018年12月25日,丁香医生发布《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一文,患癌去世的女孩周洋随之进入公众视野。周洋父亲此前称,将以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售假药等罪名起诉权健方。

2019年1月18日,周二力向天津警方报案,控告权健及其董事长束昱辉非法行医、销售假药以及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并提供了近60份相关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是周二力最终等来的结果。2019年2月16日天津公安局武清分局给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针对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和权健及束昱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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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浙江,杭州,萧山对中恒三三企业敛财执法,选择性执法,致百万三三投资人水生火热,负债累累,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不做待宰羔羊,坚决向浙江杭州,萧山,嘉兴腐败黑恶势力说‘不’,捍卫正义,捍卫血汗钱,捍卫中恒三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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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成本太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人际关系太复杂,复杂到可以藕断丝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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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诉依据的是事实,没有事实公安机关当然不能立案,也没有办法提交检察机关追诉法律责任。法律在情理之上,合理必须合法,没有犯罪事实不立案,这是最大的理。
天津公安机关对权健案的立案是及时的,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追诉是认真严肃的。当权健案的相关责任人面临刑事追诉的时候,有理由相信公安机关不会为臭名昭著的权健责任人给予庇护。从一般的情理上讲,周扬父亲起诉的相关当事人,没有钻法律空子的便利条件。
法律既保护好人,也保护坏人。保护好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打击违法犯罪的坏人。保护坏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不被侵害,保证对他们的法律追诉有事实依据,不能制造冤假错案,不能落井下石,不能墙倒众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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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是不合理的,只有立案受理后才能辩明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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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能量舱
这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合不合法的问题!
权健事件形成了公众事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动作之快,堪比中央惩治贪官污吏了!
我们知道,不管什么级别的高官,一旦曝光,说明已经证据确凿了——我们可以看看,十八大以来直到今天,头天还在做报告,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的案例有多少啊!
那么说到权健事件,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看看是谁在钻法律的空子!或者说是在干扰司法办案!或者说有什么阴谋?——只嫌中国社会不乱,鼓动人们借权健事件闹事!
一,肯定不是偶发事件,周洋案件,是几年前的事情,还是一件经过审判的败诉案件。如果感到不公,为什么没有上诉,申诉?
二,感觉是一起舆论绑架司法案件。从2018.12.25开篇报道,就连续揭露与权健有关的涉事事件,每天都有好几篇,还“证据凿凿”。这明显给人的感觉就是有预谋的报道。按正常逻辑来讲,如果手中有大量的“违法证据”,我们会首先向司法部门举报,投诉无门,才会向媒体求助。我们生活中,哪有上当受骗了,不先找司法部门去投诉的事情!——这合乎常识吗。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还是故意把事情搅混。很是让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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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丁香医生发布《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一文,患癌去世的女孩周洋随之进入公众视野。周洋父亲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将以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售假药等罪名起诉权健方。2019年1月18日,周洋父亲周二力在律师陪同下向天津警方对权健提起刑事控告,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侦一大队、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经侦支队受案。

根据天津公安局武清分局2019年2月16日给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针对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和权健及束昱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早在2015年,周洋父亲曾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权健方。2015年4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对“周洋诉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侵权案”做出判决。法院认为,根据权健提供的证据,发布周洋服用权健药品后病情好转信息的网站,并非权健登记注册的官方网站,周洋方也不能举证证明在互联网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站是由权健注册、经权健授权或权健对发布信息的网站提供了侵权信息。周二力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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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心斋》道的生活
道法自然,学道就是学习顺其自然的生活,学习道的自然生活规律、法则。
修道不可逃避现实,无为才能无不为
为何道家人物,拥有阴阳辩证思维能力的容易产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甚至是旷世奇才呢?因为阴阳是从自然规律中经过千万年总结出来的,拥有阴阳辩证思维能力的人掌握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能从宏观上把握事物发展的进程,具有战略眼光,能背负历史责任,拯救黎民于水火。请看《舒心斋》道观会员,能预知未来,未雨绸缪。《舒心斋道家养生馆》助您了解道,走近道的生活。
有些人以为,修道就是遁入深山,去过隐士的生活。还有些人理解,道家思想就是无为,消极遁世,与世无争。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一种辩证思维,是在阴阳中求得平衡。无为是与无不为相伴随的。两者如形随影,密不可分,各自以对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其中,无为是手段,无不为才是目的。只有做到了无为,才能无所不为。没有无不为的目的,无为就没有存在的前提。所以,只有处理好阴阳的辩证关系,在无为中得到无不为,才是真正理解了道,实践了道。道家的衰落,在于没有激励机制,清贫孤独终老,生活品质差。为什么济世救人的道医就不可以过上高品质的幸福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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