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法院能否受理男方有关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的起诉?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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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但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的性质不同,《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并不适用同居纠纷的案件。故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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