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商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发包人、承包人连带承担材料款?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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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贯穿在合同法的始终,突破合同相对性应当具备法律依据。虽然《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考虑,不惜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给予实际施工人利益倾斜。但不能由此类推材料商亦可突破合同相对性,一并就材料款对发包人、承包人主张连带责任。
材料款是基于实际施工人与材料商之间的供货合同产生,应当由实际施工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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