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生不生孩子,到底由谁说了算?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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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第九条实际上确认了“中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但同时也为男方提供了一个救济条款,即男方有生育愿望,但女方不同意而产生重大分歧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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