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受让人能否以股权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为由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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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行使优先受让权。这是股权转让时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的权利。
基于上述理由导致的股权转让无效或异议之诉,通常应由公司其他股东提出,而不应由其他民事主体提出。
受让人仅能就股权转让合同本身提起确认之诉、无效之诉或者履行给付之诉,不应有权提起本应由公司其他股东提起的无效确认之诉。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也不应直接赋予受让人无效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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