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纠纷: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从原单位到新单位时,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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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自由选择用人单位且无义务为非自己选择的用人单位工作的自由,因而,作为劳动合同相对方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主体变更后拒绝接受新单位的工作安排。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去新单位,而原单位已经不存在,则劳动者只能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新单位必须执行原劳动合同,以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稳定性和延续性,这种保护性规定对用人单位而言具有强制性,而对于劳动者而言是原则,是否与新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还需要征求劳动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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