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扩大范围保障政策有哪些?

时间:2020-07-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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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兜底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充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稳定和促进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亲爱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4号)和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9号)文件精神要求,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一系列政策来了!


一、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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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特定人员延长失业金发放期限


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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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四、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倍。‍


五、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按照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临时性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一次,不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保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六、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地得到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经办机构通过核验相关渠道可以确认的信息资料,可不要求申领人员提供。‍


哪些人符合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怎么申请?


从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Q1·哪些超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从2020年1月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且符合失业保险缴费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保险金。


Q2·超龄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服务窗口、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手机APP等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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