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辱骂受灾城市被刑拘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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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辱骂受灾城市被刑拘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8月11日在官方微博中通报称,一男子对因台风受灾的浙江相关城市和市民进行谩骂和侮辱,在网络上造成恶劣影响,接到报警后,秦淮警方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工作,后查获发布言论的王某。经审查,王某对于其发布的不当言论供认不讳,目前已经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关于寻衅滋事罪,一般犯罪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具体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情况严重的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而该罪的主体一般为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特征方面一般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行为。犯本罪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很多人误以为网络可以逍遥于法外,畅所欲言,恶意侮辱诽谤、辱骂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而对于网络造谣侮辱谩骂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主体实施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四类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因此,不要以为在网络上就可以恣意妄行,网络暴力也要面临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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