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变为法律证据,你会注意自己的言论吗?

时间:2020-08-03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电子数据变为法律证据,你会注意自己的言论吗?
5月1日起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随着社会高速发展,电子通讯的普及,通过电子通讯沟通或交易成为常态,最高人民法院此规定,是与时俱进,将新型网络电子凭证列为证据范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电子数据变为法律证据,你会注意自己的言论吗?”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婚姻家庭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