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长的奇葩逻辑 奇葩卖家的神逻辑,不许笑
奇葩卖家的神逻辑,不许笑
刘女士有一套房子想出售,尚欠银行65万贷款,秦女士看了房子,觉得房子还不错就约业主签约,房价为320万。
刘女士在合同特别强调必须320万实收,首付款是96万,欠银行的65万也需要秦小姐付款,交易过程产生的费用都由秦小姐支付,秦小姐没有异议,就签约了。
秦小姐向银行申请贷款,刘女士向银行申请还款,转眼到了可以过户的时间了,截至此刻都是很顺利的。
刘女士要求秦小姐先支付首付款才能过户,秦小姐觉得刘女士太多心,自己都帮她还了65万贷款,还没过户又要给钱,心里非常不爽。
于是秦小姐不同意在过户前支付,说要过户后才能给首付款,于是双方一起去中介那里理论,中介说服双方折中的办法,就是先交税,然后转首期,然后再过户,大家都同意了。
交完税后,秦小姐用手机银行转了剩余首付款9665=31万给刘女士,没问题吧?我也觉得没问题
好了,奇葩的问题来了,业主说合同约定首付是96万,现在收到31万,缺65万。于是乎,中介和秦小姐都傻了,告诉业主欠银行的那65万就是首付款,已经支付了65万首付款了,故而只剩下31万首付款了。
刘女士一脸认真的说你们这是在联合欺诈,合同约定实收320万,贷款224万,首付是96万,目前收到31万,这是实收255万,之前的65万是给了银行,不是给我,故而不是实收!
对于刘女士的神逻辑,一时间秦小姐和中介都无从下手解释,最终过户手续没办成,作为买家的秦小姐非常着急,多次和业主沟通,说255万+65万就是320万没错。
业主刘女士死咬是实收320万,就需要到自己手上320万,最终没办法,秦小姐将刘女士告上法庭,可想而知,刘女士肯定败了,秦小姐最后过户也成功了。
本故事为真实事件改编!当时广州房产交易是先交税后递件过户,现在是先递件后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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