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如何计算的?

时间:2020-08-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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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程序中这些期限一定要记牢!

拆迁维权中期限主要指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在法定的时间内依法提起相关法律程序予以救济。如果在该法定期间内提起相关程序,则相应的公权力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反之,如果超出该期限相应的公权力机关则可以不受理或者对方可以直接以此抗辩从而导致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而在拆迁维权中常见的法律程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在这些繁琐而复杂维权程序中每一个法律程序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作用也都有其特有的法定期限。提起上述程序时有哪些时效是应当时刻留意的。

首先要说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拆迁维权中该程序有力地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同时对获取相关的征收信息也是至关重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该程序申请相关部门公开所要获知的信息是没有期限的,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以随时提起该程序要求有关部门公开有关信息。

另一个常常用在拆迁维权中的程序就是行政复议,该程序作为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由于该程序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使得该程序在成为拆迁维权中最常用到的程序。但依照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该程序法定期限要在被征收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如果超过该期限则无法再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被征收人收到一份来自征收部门发来的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该通知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认为该通知违法,则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60日之内,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程序,否则将丧失提起该复议程序的权利。

还有就是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作为由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程序,相较于其他程序该程序更为公正,更能有效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该程序也成为征收拆迁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程序。

但是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法律也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应当在获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申请。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收到征收部门发来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后被征收人法定期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答复或者被征收人不服复议机关的答复。被征收人均应当在十五日内就复议决定和相应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要说的就是国家赔偿程序了,拆迁维权过程中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程序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或者之后,被征收人均可以向违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但是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在侵权机关的行政行为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俗话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在征收拆迁维权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程序也都有其各自的行使期限,被征收人在收到征收部门所做的有关通知或征收部门所做行为侵害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及时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免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白白浪费,最终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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