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个人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20-08-2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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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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