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电信诈骗的“攻心”术 ——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的背后

时间:2020-08-2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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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虽然警方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警示宣传持续开展,但依然有很多人上当受骗。
这类犯罪为何能屡屡得手?河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多地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梳理近年来的电信诈骗案发现,花样百出的诈骗“套路”,往往是利用了公众的薄弱心理,攻破人们的心理防线,让人们一步步掉入圈套。
骗术一利用规避风险和崇尚权威心理实施诈骗
“王先生,你好。”近日,石家庄市民王某接到一个自称北京市通讯管理局“客服”的电话,对方称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该号码涉嫌给他人发假药信息,已经被人举报。
“客服”见王某否认办理过这类电话卡,说可以帮王某报警,便将电话转接给了“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局”。一个自称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陆某的人接了电话,让王某加其QQ号,说要通过网络做一份笔录。
根据“陆某”要求,王某登记了银行卡信息。第二天,“陆某”给了王某一个“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的QQ号。王某添加后,该“检察官”声称要帮王某做资金审查,让王某办理一张手机卡,并根据手机卡办理一张银行卡。“检察官”指导王某从多个网上借贷平台贷款,并向朋友借款,全部存入新办的银行卡内。在朋友提醒劝导下,王某意识到可能被骗,一查银行卡,发现卡中存款已经全部被转走。
为何一通电话,王某就会轻易转账?
“就像我们生病后会服从医生诊断一样,人们对某些不熟悉领域,比较容易相信权威人士的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说,诈骗分子会利用人们轻信权威的心理,冒充公检法等“权威”身份先博取信任。
民警介绍,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有明确分工,先运用“话术”制造恐怖气氛,让人以为自己“摊上大事”了,经济面临损失,甚至有牢狱之灾,让人处于应激状态中。
民警表示,除了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还有类似谎称绑架、车祸等诈骗,将被害人置于危险境地,利用了受害人应激状态下的恐慌心理,接着安排所谓的工作人员帮助解决困难,诱骗受害人转移个人财产。
骗术二打着“高额回报”旗号诱导人们受骗
5月20日下午2时许,沧州市公安局巡警五大队504车组接到仲某报警称,其前几天在QQ上看到一条刷单招聘广告,客服称只要每天按要求刷单,一个月保底有四五千元的报酬。
仲某被高额的回报吸引,立即添加对方好友,并按要求完成了两笔订单。很快,对方发来了提成奖励,仲某欣喜不已。随后,对方又发来支付9000余元的订单。可这次仲某按要求支付后,却被告知支付款被冻结,需要反复支付激活,如不支付,之前的本金则不退。仲某听后,心中虽有犹豫,但为了赎回本金,又连续支付了多笔订单,不料对方收到款后就将她拉黑了。
“网络刷单类诈骗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招数了,可在疫情之下,这类诈骗呈高发趋势,今年4月和5月,均占到了当月电信诈骗总量的三分之一。”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介绍,诈骗分子通过“提成”“佣金”“补偿”等诱惑,目的在于唤起受骗者对于即将获得的“金钱报酬”的兴奋和期望,在这种兴奋和期望下,受害人的决策和判断往往呈现出简单化的特征,直接选择相信诈骗分子。
民警梳理案件发现,有一小部分受害人不只遭受了一次诈骗,而是遭受了多次同样的诈骗损失。
“这种连续受骗行为的出现,是诈骗者利用了受害人的拒绝沉没成本心理。”民警解释,人在决策一件事时,已经发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在网络刷单类案件中,沉没成本就是已经垫付出去的高额本金,因为受骗者期望能挽回之前的损失,所以拒绝支付“沉没成本”。
“对损失的厌恶,以及承受损失所带来的自我怀疑、自我否定,导致受害人会产生尽快弥补损失的强烈动机,这种动机会造成后续的决策更加冒险。”民警说,诈骗分子正是利用人们这种心理弱点,常在几笔小额订单后以“系统故障”“需要激活”等借口要求受害人逐渐加大刷单金额,而大部分受害人可能只是为了拿回本金,被骗子诱导一步一步深陷而难以及时收手。
骗术三迎合心理需求骗取受害人信任
除了上述恐吓和引诱性诈骗,利用人的一些心理弱点开展单纯性欺骗的电信网络类诈骗也不能忽视。
采访中,不少办案民警表示,有一部分受害人不是被动,而是主动接触诈骗者,比如购买游戏币被骗、网络理财被骗、网络赌博被骗等,究其心理机制,都是受骗者本身正处于某种强烈的需求状态下,当诈骗者提供的信息正好符合他们的需求时,受骗者的决策就会变得冒险。
近日,邯郸市民李某在游戏中认识了一名自称代练的男子,后李某加了对方好友,通过和支付宝陆续转账给该男子5850元,后李某发现该男子已将其拉入黑名单,自己的游戏账号也并没有被代练升级。
受疫情影响,电影院、KTV等场所被迫停业,年轻人更多地选择在家打网游消遣娱乐,学生在家上完网课,也有了更多时间玩游戏,而骗子便大肆利用网络游戏来制造骗局。“账号代练”“装备出售”“低价出售游戏币”等信息充斥在各大网络游戏中,这些信息正是基于对买家需求的满足,轻易就让买家信任。
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部分受害人在被骗后出现的两种反应令人费解。“一种是,许多人认为虽然电信诈骗的被骗案例时常被媒体报道,但总感觉被骗是别人的事,自己不会碰到。还有一种就是受害人在被骗后,往往认为自己此前并未看到过防诈骗宣传,但实际上其身边的宣传标语和提示有很多。”
“无论骗子怎么狡猾,招数如何升级,一切骗局都是为了获取钱财。”民警提示,只要大家牢记这一点,一旦涉及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一定不要盲目轻信,特别是当你感到恐惧、慌张的时候,要默念防骗六字箴言“不听,不信,不转”,防止自己在冲动和不安情绪下作出不恰当的决定。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分工日益细化,“剧本”越来越“专业”,诈骗对象越来越精准,已然形成从攫取个人信息、实施诈骗,到最后分赃销赃的完整黑灰产业链。产业链各个“工种”环环相扣,成为诈骗发生的“幕后帮凶”,让人防不胜防。

黑客或内鬼非法攫取个人信息
是诈骗首要环节
不久前,石家庄的戴先生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戴哥好,我是宋某某,这是我的新号码,请惠存。”宋某某是戴先生的前同事,今年刚跳槽去了别的城市工作,戴先生没多想,礼貌地回复“收到,已存!”

这位“宋某某”很自然地继续和戴先生聊天,可随后一条信息让戴先生警觉起来:“我现在不方便,能不能先借用一下你的卡汇款,我会立即把钱还给你。”

戴先生意识到“同事”可能有点问题,最终发现那是诈骗。

相比之下,衡水的杨先生就没有这么幸运。

最近,杨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杨先生儿子的朋友,说杨先生的儿子在广州遭遇车祸昏迷,需要马上先缴纳5万元的住院费。而杨先生的儿子去年赌气到广州打工,很少和家里联系。杨先生拨打儿子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心急如焚的杨先生在这位“朋友”要求下,把钱转给了对方。

在很多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能够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职业、家庭住址,甚至朋友、客户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如何获得的?

“在电信诈骗的黑灰色产业链上,黑客或内鬼非法攫取个人信息是诈骗首要环节,后续还涉及数据清洗加工、信息买卖等诸多环节。”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介绍,一些黑客利用网站、APP的技术漏洞,采取植入木马、病毒感染、撞库等技术手法攫取,是不法分子获得个人信息的主要方式。

此外,企业泄露的个人信息更不可小觑,这些数据与个人资产结合得更紧密,哪怕有一条信息被诈骗分子利用成功,都可能造成财产损失。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的一些行为也容易造成信息泄露。”民警介绍,平时买东西、购房看房等被商家要求填写自己或亲友的姓名及通讯方式,还有不经意丢弃旧手机、身份证复印件、快递单等,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

民警提示,尽量不连接使用免费WiFi,手机蓝牙不用时要关闭,更不要轻易点击不明来历的链接和二维码,一旦链接上钓鱼网站,很容易被读取个人信息。

伪造来电号码,假冒熟人实施诈骗
不少办案民警指出,不法分子拿到个人信息后,会倒卖给使用者,或注水加工后倒卖给诈骗链条的下游,再通过电话、、QQ等作案工具实施精准诈骗。

4月中旬,唐山市公安局陆续接到一个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团伙在该市范围活动的案件线索。办案民警通过对海量信息筛查,锁定了孟某涛、杨某杰、刘某辉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4月16日联合涉案地警方在遵化市将3人一举抓获,当场查扣作案车辆3部,作案GOIP设备3台、无线路由器4台、电瓶4个。

经审,犯罪嫌疑人供述,该团伙分别驾驶装有联网GOIP设备、无线路由器及电瓶等作案工具的车辆,先后窜至天津、北京、江西、河南等地,为境外冒充公检法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提供通讯线路支撑。

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支撑的GOIP设备到底是什么?

“GOIP,简而言之就是把手机卡信号数字化的设备。”办案民警介绍,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断向境外转移,为了逃脱侦查,嫌疑人在原有VOIP改号软件的基础上增加了GOIP设备环节,并通过招募的“马仔”在租来的空房间内安装GOIP设备。设备安装成功后,只要保持供电,就能在无需专业人员维护的情况下由身处境外窝点的同伙远程使用。该设备除了支持手机卡接入并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外,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卡同时运作。

办案民警表示,诈骗电话从境外拨出后,通过GOIP设备实现改号,显示为境内号码,会降低事主的警惕性。而使用此类设备的电信网络诈骗迷惑性强、流动性大,且设备的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取证难度较大,给打击犯罪带来了一定难度。

除了通过设备改号、伪基站发送短信息外,公安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利用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全部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占比逐年提高。

这些码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原来,交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活跃”的市场。民警表示,如今“养号”已经发展成诈骗链条的一环,不少互联网黑产从业者会从号商手中购买“养好”的,用他人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对公账号成诈骗分子洗钱“法宝”
近日,邢台市临西县公安局成功捣毁一“办、卖、转、销”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的“黑灰产”窝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缴获手机108部、公司营业执照38张、U盾103个、电话卡20余张及注册公司成套材料等涉案赃物。

据介绍,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侯某在网络上意外发现有人需要购买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他“灵机一动”,想通过卖对公账户的方法“致富”。于是,侯某伙同刘某、武某、康某、丁某、郑某等人以500元到8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收买30余份营业执照,并以每套数千元的价格转卖他人,从中牟利,而出售的银行卡最终被犯罪分子用于收取高额诈骗款。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不管过程如何,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受害人转账,一旦受害人将钱转进账户,诈骗分子就会迅速将账户里的钱转移。而人们使用的银行卡以及企业使用的对公账户,都需实名登记,诈骗分子是怎样获取这些“工具”的?

邢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骗中心负责人武玉辉介绍,从破获的案件来看,一些中介利用商事登记的便捷性,通过发布招聘公司文员或者兼职信息等方式,引诱社会闲散人员提供身份证件,实名认证,注册公司,到银行开通对公账户,然后给这些人几千元“酬劳”,将所有资料拿走,再转卖给电信诈骗犯罪团伙。

此外,还有一小部分人缺乏防范意识。犯罪分子以“好处费”为回报引诱其到银行开户,并全程帮助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同时要妥善保管、使用自己的、QQ号、支付宝账号,千万不能贪图小利,将以上号码进行转租、转借。”武玉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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