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医疗机构应有的医疗水平?
时间:2020-08-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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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患者的个体差异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都会产生影响,在认定医疗过错时,除了要考虑对医务人员基本要求的一般注意义务、对特定主体特殊要求的高度注意义务外,还必须考虑地域、病情紧急程度、患者自身体质、医疗条件、医疗水准等相关性因素综合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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