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知道的民间借贷常识二(记得收藏)

时间:2020-10-09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1.用现金还款,未出具收条的情况。
有些当事人会对还款的数额产生矛盾,借款人表示用现金偿还过部分借款或者利息,出借人否认,在借款人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般法院无法认定还款情况。

2.偿还完毕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未抽取原始条据的情况。
出借人依据条据起诉借款人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答辩认可借款事实但认为已经偿还完毕只是未抽取条据,如果借款人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已经偿还完毕,那么要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原始条据在出借人处,一般情况下,法院无法认定借款已经清偿完毕。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