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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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典》规定的逻辑体系分析,当该债务只有一方所签字时,是否符合“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就成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
而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就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即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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