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之受让方通知解除转让合同

时间:2020-11-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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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咨询:5年前我卖了一家公司的股权,买方还没有付尾款,就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公司在5年前就给买方了,突然收到买方发来通知,说解除合同,还要起诉确认?请问我该如何办?谢谢。
律师解说:股权转让合同能不能解除,还是看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和约定解除条件,这个通知解除在你这个转让交易中除非符合前述条件,否则不发生解除效力的。并且公司已经实际转移,虽未变更登记,也并非你方违约。
类似案例,如(2018)新民初 55 号。合议庭认为“受让方获得股权后,迟延支付股权转让款,长达六年多也未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且转让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涉诉后受让方发出解除通知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从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秩序出发,不宜解除合同。”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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