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哪些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时间:2020-11-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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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个人具体分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必须是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简单的理解就是,吸收的资金用于了公司项目的经营,投在了项目上,并且要及时清退所吸收的资金,这样才能做到无罪和不起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是从犯,有自首情节、退赔全部非法所得、认罪认罚、积极取得投资人谅解,这种情形是可以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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