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事假超20天扣工资者可享年休假

时间:2020-12-1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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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赵女士为天津某企业职工,已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今年7月份,由于其母亲生病住院向单位请休了22天事假,单位也按照公司规定扣除了其当月的事假工资。近期,其母亲身体不适需人照料,赵女士向单位请休10天年休假,单位却以她当年事假天数过长拒绝其休假,赵女士不解为何单位不允许休假,特来咨询。

答:据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2007])第四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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