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

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我国三大诉讼法均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就此作出了专门规定。每每开庭之前,书记员会宣读法庭纪律,可是司法实践中,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在庭审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的事件仍时常发生,尤其是涉征收拆迁的行政案件中,当事人“闹庭现象”尤为突出,对此法院该适用强制措施而未予适用或不当适用的情形也并不鲜见。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的相关文章

更多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的相关问答

更多
立即提问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的相关合同

更多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的相关律师

更多

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的相关知识

更多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