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律

铁路法院初建于1954年3月,到1956年初,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各级机构普遍建立。主要受理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地的铁路法院都或多或少的增加了受案范围,这其中,以广东地区的铁路法院增加种类最多,增幅最为迅猛。将航空和机场领域的纠纷案件划归铁路法院,广东地区是全国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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