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生 被执行死刑,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1-07-2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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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生 被执行死刑】2020年4月14日23时许,李俊锋在酒吧搭讪、调戏在该酒吧打工的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20岁),遭拒后,李俊锋向张某某的腹部捅刺一刀,致张某某下腔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俊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俊锋上诉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李俊锋执行了死刑。

 

网友热评:

1. 女生在路上被搭讪,被要微信别拒绝,可以不通过或者回去再删了,不要当面跟那些男的起冲突。

2. 这辈子做人不好好做,下辈子估计就不让做了,改行吧。

3. 可以告慰受害人的在天之灵了,只是令人心痛啊!

4. 应该还要给死者进行民事赔偿才行,人家一点没有错。

5. 家庭教育确失,父母的责任,必需给死者父母经济赔偿。

 

今日学法: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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