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通知书给不给受害者?立案通知书是哪里发的?

时间:2019-10-22 09:16:50 来源:法律投稿

刑事立案通知书给不给受害者?立案通知书是哪里发的?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如果属于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立案的,应该依照程序进行立案。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或者不立案时要出具相关的通知书,那么刑事立案通知书给不给受害者么?当发生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的,是需要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有的刑事案件可能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的刑事案件可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立案以后需要送达立案通知书,因此,立案通知书是哪里发的?你们清楚吗?接下来小编详细为你们解答详细内容!


刑事立案通知书给不给受害者


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应该报案人出具相关的受理回执,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应该立案,如果不立案的应该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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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通知书是哪里发的


如果是公安机关立案,需要由公安机关发,如果是人民检察院立案,需要由检察院发


下列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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