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华为员工索要离职补偿被拘留251天?
之前研究过大型公司利用刑事手段处理员工关系专题。值得反思!
一、羁押251天,简单敲诈情节,为什么这么长?
二、离职赔偿后报案,做法不地道!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大公司凶狠做法并不是这一家!
本案羁押时间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穷尽期限。
(一)本案时间线如下:
2018年12月16日李某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1月22日李某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2019年3月21日侦查终结,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9年4月19日第一次补充侦查;
2019年5月17日补查重报;
2019年6月14日第二次补充侦查;
2019年7月12日补查重报;
2019年8月13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不起诉决定书;
2019年8月23日李某被释放。
共251天
2019年10月24日,李某元申请赔偿
2019年11月25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刑事赔偿决定书,予以国家赔偿10万元。
(二)刑事案件法律期限规定
普通刑事案件办理一般是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一审、二审三个阶段。
本案经历前两个阶段。
立案侦查阶段
1、拘留: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本案本阶段用满了)
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逮捕:
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
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
3、侦查阶段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1+0.5+1+1.5+1+1.5)=6.5月
审判阶段:(2+1+3+x)=5个月(一审);(2+2+x)=4个月(二审)
结论:
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可以看出李某敲诈勒索案,在侦查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最长可以一年之久,但是这是很多特殊性情况下需要申请申请延长,但本年很多延长情形绝对不符合。
所以,可以看出,一个简单的案子穷尽全部期限,不寻常。
二、离职赔偿后报案,做法不地道!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因为看到案卷事实和具体谈判细节,不做过多猜测。
此事对于企业形象和未离职员工都是一种损失。
如果,是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杀鸡儆猴,相关人应该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大公司凶狠做法并不是这一家!
之前研究过同类案件,数十起,其实这不是个案。
考虑到可能侵犯到某些公司名誉权,在这不展开不联想。
借此,提一点,很多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应当注意公司影响,法律顾问或者法务部应该站在长远给与法律建议。
在处理员工关系方面,有的手段过于强硬,过于自负,动辄刑事手段。有的手段过于软弱,做什么都怕承担风险,没了担当,更没了大企业的责任。
刑事律师之所以关注此案,是因为最初家属竟然报了刑事案件,认为是他杀。
一个国企工作人员在外出培训中意外死亡,事发已经一个月,相关领导关心的不是员工家属,而是带着法律顾问威逼利诱推脱责任,搞形式主义,做任何决策怕担责。
家属们情绪已经有原来的悲痛变成了愤怒,除了让逝者安息外,不再追求工伤和商业保险补偿,而是要请律师追究相关人法律责任。
为什么会陷入这么一个僵局?介入这两天,才发现,其中端倪。
或许法律顾问惹的祸,一位提示风险,不管解决,激怒家属,领导也表示很委屈。
律师在这样的事件中,不是如何找到双方诉求,解决纷争,而是一味追求法律形式和规定,只强调责任,给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最后引起家属众怒和不信任。
可见,企业只是有个法律顾问还不行,他还必须真正的了解企业。
他应该提出解决方案,而不是手忙脚乱撇清责任。
华为员工敲诈勒索赔偿案,其实不是一个个例,企业和员工应当反思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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