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展改革委部门项目审核批复行政案件原告资格问题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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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统一投资项目管理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标准的通知》则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以发展改革部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行为侵犯其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为由提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认定申请人与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并作出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司法是公众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被征收人的你,要用对这道防线,少走弯路,才能在正确的维权路途上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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